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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6-09-30 16:52:0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全省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及公示,确定398个项目列入2026年度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规范研究内容。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立项文件、申报书既定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进度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研究团队、研究内容、关键技术、考核指标等关键事项。

二、规范变更管理。项目实施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对研究内容、研究团队等事项进行调整或延长实施周期的,须在规定的实施周期届满3个月前,通过“建筑节能与科技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其中,研究团队调整不超过5人,项目延期不超过1年。变更申请应详细说明变更理由、调整内容、后续保障措施,经审核批准后实施。每个项目变更不超过1次。

三、规范项目验收。项目完成既定研究任务后,牵头单位应在实施周期届满后3个月内,通过系统线上提交验收申请,并上传完整的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测试检测报告、应用证明、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经费使用说明等,并确保数据真实、成果可追溯。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初审后,推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超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验收资格自动取消。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联系,电话:0531-51765142、51765140。

附件:202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名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9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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