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我看到本次《实施意见》也关注到了在城市更新中需要妥善处理历史文化保护和建设发展关系这一议题。请问,山东在这方面有何经验?

侯晓滨:山东有20座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城、60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236处历史建筑,每一处都承载着齐鲁大地厚重的历史文化。近年来,山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守正创新,逐步形成系统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一是筑牢制度根基,织密依法保护“防护网”。提请省人大修订施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请省政府颁布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实现全覆盖,连续五年开展名城保护专项评估。有法可依、依规管控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二是完善保护名录,筑牢应保尽保“基本盘”。五年来,保护对象数量大幅增加,新增25片历史文化街区,1200余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挂牌率和测绘建档率动态维持100%。每年投入保护资金超过10亿元,修复20余片街区、600余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不断丰富,保护措施不断健全。三是讲好齐鲁故事,点燃全民守护“新热情”。编纂历史文化丛书、历史建筑精粹,全方位记录阐释齐鲁历史文化价值特色。纪录片《文脉春秋》青岛篇、青州篇、烟台篇,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段播出,群众反响热烈。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保护工作的意识不断加强。四是坚持以用促保,营造焕新出彩“金名片”。高水平打造济南明府城、青岛大鲍岛等活化利用IP,更新激活烟台所城里、聊城米市街、潍坊坊子炭矿等历史文化街区,让城市兼具“文艺范”和“烟火气”。文化遗产再展新风貌,焕发新活力。
现代化人民城市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城市,山东将把历史文化保护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突出多元共治。鼓励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市县出台保护条例或办法,推动依法保护向基层延伸。支持济南加快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积极推进青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国试点,引导各地探索多方参与保护的新模式、新机制。二是抓实普查管控。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建立预保护制度。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项目,实行“先调查、后建设”,严防出现建设性破坏问题,推动从“应保尽保”向“精准保护”升级。三是聚焦本体保护。落实“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理念,用匠心精雕细琢,加快修复街区风貌,修缮历史建筑,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破解消防难题,实现保护传承与民生改善的双赢互促。四是推进融合发展。深化“历史文化+”跨界融合,依托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的更新保护,引入休闲、创意等多元业态,打造兼具时代感与地方特色的消费体验场景。搭建数字化传播矩阵,通过短视频、直播互动等个性化传播方式,让更多人感受、喜爱山东历史底蕴和文化魅力。
新黄河记者: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请问山东在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推进建筑节能降碳等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后,下步的工作思路如何?
侯晓滨:《实施意见》要求“培育绿色建筑增长点,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力度”。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一系列部署,省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出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青岛市获批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并通过国家终期总结评估,开展30个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建设,在全国各省区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83%、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4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8%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591.1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5.2亿平方米,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山东将坚持以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加快城市绿色转型,建设美丽城市,着力抓好以下方面:一是健全顶层设计,强化发展政策机制保障。落实国家、省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编制发布“十五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牢筑民生绿色宜居根基。二是塑强试点典型,引领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广青岛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经验,健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县城)管理,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争创国家相关试点示范,打造更多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典范,将绿色发展成果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幸福生活的生动答卷。三是培育绿色产业,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助力城市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健全闭环监管机制,抓好“好房子”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星级绿建建设要求落地,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优质、健康的绿色低碳“好房子”。四是加强统筹协同,纵深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83%、公共建筑节能78%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积极发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应用。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让老小区、老建筑焕发绿色活力。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建筑碳交易体系,让建筑从“耗能载体”变为“绿色资产”,让行业各方获得更多绿色收益。五是推广绿色建材,支撑建设更多“好房子”。持续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实施,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积极推动高品质建材生产与应用协同发展,重点推广隔声降噪、防水防反味、抗菌防霉、保温隔热等绿色低碳“好材料”,从材料源头保障住房品质,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来源:山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