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要求,发挥质量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动质量强省建设,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以下简称泰山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应规模(造价)要求(见附件1),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已投入正常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评选的最小单元,为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
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的评选对象由省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参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管理办法》分别确定。
二、申报主体
工程项目主承建单位为主申报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可作为共同申报单位自愿参与,每个单位的主要贡献人员不超过2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揽工程的,主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参与申报的专业承包单位,其分包合同价应占其对应主承建单位承包合同价10%以上。自愿放弃申报的单位需向主申报单位提供自愿放弃说明。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引领性条件。建设项目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得申报。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工程建设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省市有关节能环保规定。
2.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达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绿色要求。
3.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依法采用隔震减震技术。
4.创优策划方案编制齐全,目标明确、内容完整、措施有力,项目管理科学、规范、信息化水平较高,工程质量达到同类工程领先水平,综合效益显著。
5.工程项目(不含园林绿化工程)采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017版)应不少于6大项。
6.工程项目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专业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无甩项工程。
7.涉密工程未经脱密不得申报。
8.住宅小区(组团)已同步完成室外配套工程建设且实际入住率不低于50%,并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工程加强质量易发问题防控,取得较好成效。
10.工程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工资拖欠、群体性投诉、涉黑涉恶等情形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处理处罚、通报批评,未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因不履行保修义务受到反复投诉。申报单位和人员不存在严重失信、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引领性条件。
根据工程类型,分别设置引领性条件(见附件2),进行综合评价。
1.房屋建筑工程的引领性条件分质量综合管理、建筑业发展、绿色节能、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含商品房、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物业运维、消防技术。
2.现代宜居农房建设项目的引领性条件分功能现代、选址科学、结构安全、绿色节能、风貌特色。
3.城市建设方向市政工程的引领性条件分质量综合管理、建筑业发展、勘察设计、绿色节能、消防技术。
4.城市管理方向市政工程的引领性条件分质量综合管理、建筑业发展、勘察设计、消防技术。
四、申报程序
泰山杯奖评选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
(一)组织申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城管、水务水利、园林绿化、城乡交通等部门,根据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各工程类型的推荐名额,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主申报单位会同承建单位、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按要求将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报工程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主管部门。省外(含海外)工程项目由主申报单位报其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核查。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重点审查申报资料完整性、建设程序合法性、评选条件符合性、设计方案先进性。对通过资料核查的工程项目开展现场预检,对实体质量进行赋分,并征求使用单位(业主代表)意见,逐项目形成预检意见。根据资料核查、现场预检情况,确定推荐工程项目和排序(见附件4)。凡因设计或施工造成功能性缺陷或安全隐患的,不得推荐。
3.项目信息填报。对设区市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的项目,主申报单位通过全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泰山杯奖”评审模块(网址:https://fw.zjt.shandong.gov.cn:9103/sdjsgczlaq/website/index),于9月1日至9月15日填报,上传相关资料,无需报送纸质资料,每个申报项目需上传影像资料(视频500M以内)和PPT。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二)省级审查。泰山杯评选工作小组按照形式审查、引领性条件复核、信用核实、现场复查、综合评审的步骤,对设区市主管部门推荐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对形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现场复查前主动放弃的申报项目,取消参评资格,并等数量扣减推荐市名额。
省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申报、初审、复查,将拟推荐项目名单发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公布表彰。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对获奖工程项目的主申报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对共同申报单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泰山杯奖评选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推进泰山杯奖评选工作。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泰山杯奖评选工作严把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严禁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摊派经费或变相收费。
(三)建立退出机制。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表彰后发现弄虚作假、发生质量事故的,撤销其泰山杯奖称号,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下一个表彰年度不接受其申报。
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填写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5),于7月15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城市房屋建筑工程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531-51765167。
现代宜居农房建设项目联系人:商志远,联系电话:0531-51765870。
城市建设方向市政工程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531-51765187。
城市管理方向市政工程(园林)联系人:冯睿,联系电话:0531-51765197。
城市管理方向市政工程(环卫)联系人:刘娜娜,联系电话:0531-51765198。
附件:
1.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申报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要求
2.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引领性条件
3.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申报书
4.2026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推荐排序汇总表
5.联络员信息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0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